员工劳动合同

时间:2024-05-04 19: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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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劳动合同1

1. 直接送达。

根据员工的户籍地址和现住址直接去员工家中,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有两人以上一同前往,一人为人事人员,一人可以是工会或其他部门员工,送达员工并要求签收。万一员工本人不在家,也可以请员工同住的成人直系亲属签收有效,这个办法适用于员工住址较近的情况。

2. 邮寄送达。

通过邮政寄送挂号信,在挂号信的封面或存根栏必须写上送达的内容是什么,不然今后收信人会以不知道信中是什么内容没看或扔掉等理由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另外,在挂号信寄出一段时间后,还需要到邮局去确认信件是否送达,邮局会给予正式的反馈,如果地址有误退回,再做其他办法。

3. 留置送达。

第1点谈到如果直接送达没有人接收,家中无人,可以请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或辖区派出所民警陪同一起到员工家门口,将信件内容塞入员工家中,并请社区、民警签字佐证以送达。

4. 公告送达。

如果找不到员工本人,可以采取登报的方式。其实,采用这种方法是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的,那就是只有在前述几种方法无法送达的情况才能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而不能一开始就采取登报公告处理,因为你在此之前没有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而只 ……此处隐藏15871个字……企业应当从20xx年1月1日开始计算员工工作年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即从20xx年1月1日一年补员工甲一个月,员工甲应领的经济补偿金:2800元*3.5年=9800元;

第四种情况:员工甲的合同在20xx年5月1日到期,员工甲不愿意与企业再续签合同,那么企业无需补偿员工任何费用,只需接清员工甲的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发给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即可。

以上四种情况请註意以下2点:

1、 如员工甲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為5000元,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於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準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给员工甲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时,他的月平均工资只能按目前东莞市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即1200元*3倍=3600元。不能按5000元每月计算;(东莞市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為1200元);

2、 如员工甲的工资年限超出了12年,那么也只能按12年计算。

3、 重点之重:如企业在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然原意与员工续签合同,那么请一定要最迟在到期之日前与员工续签合同,如企业不愿意续签或员工不愿意续签也必须在合同到期之日接清全部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千万不能让他继续在公司上班。否则公司有很大可能会面临支付双倍赔偿金或从员工入职开始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从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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